复制和地理数据库版本
此主题仅适用于 ArcEditor 和 ArcInfo。
使用先前版本的 ArcGIS 构建的地理数据库不支持 ArcGIS 的某些新功能。因此,如果您的组织有不同版本的地理数据库,则在创建复本时考虑下述内容:
对于所有复制类型,子复本地理数据库的版本必须与父复本地理数据库的版本相同,或高于父复本地理数据库的版本。例如:
- 可以使用 9.2 版的地理数据库创建一个复本来同时存储父复本和子复本。
- 可以使用 9.3 版的地理数据库存储父复本,使用 10 版的地理数据库存储子复本。
- 如果使用 9.2 版的地理数据库存储子复本,则不能用 9.3 或 10 版的地理数据库存储父复本。这是因为对于较高版本所支持的数据类型和功能,较低版本并不予以支持。
如果子复本用的是较高版本的地理数据库(例如,子复本用的是 10 版的地理数据库,而父复本用的是 9.3 版的地理数据库),请确保不要添加数据,也不要进行任何可能会将父复本地理数据库所不支持的那些功能引入子复本的编辑。
这些规则有一个例外。如果父复本数据采用高精度存储在 9.2 或更高版本数据库中,则不能使用低精度 9.2 或更高版本数据库为子复本创建检出复本。
警告:
如果升级了父复本地理数据库,则在同步前必须升级子复本地理数据库。例如,请考虑使用 9.2 版的地理数据库创建一个检出复本来同时存储父复本和子复本的情况。然后,如果将父复本地理数据库升级到 9.3,则在同步前必须升级子复本地理数据库。如果通过增量文件进行同步,则必须升级子复本地理数据库并重新导出增量文件。
双向复本和单项复本的附加要求
ArcGIS 9.2 中引入了双向复本和单向复本,父复本和子复本都要求使用 9.2 或更高版本地理数据库。
如果有 ArcGIS 9.3 或 ArcGIS 9.2 SP5,则只要地理数据库是 9.2 或更高版本就可以创建双向和单向复本。
在 ArcGIS 9.3 中引入了到文件和个人地理数据库的单向复制功能。因此,必须使用 9.3 或更高版本地理数据库存储子复本。父复本地理数据库可以是 9.2、9.3 或 10 版。
如果有 ArcGIS 9.2 SP4 或较早版本,则只可以使用 9.2 版的地理数据库创建双向和单向复本。
3/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