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输入要素集定义符号系统
许多地理处理任务都将要素集用作输入。在创建要素集变量时,您可设置一个方案,以定义形状类型(点、线或面)、希望用户提供的属性以及用于显示用户数字化的要素的符号系统。
客户端应用程序负责显示用户数字化的要素。这意味着,为要素集定义的符号系统必须是客户端可显示的符号系统。
为地理处理任务定义输出符号系统主题介绍了受所有客户端支持的符号系统。尽管该主题讨论的是输出符号系统,但相同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输入要素集符号系统。这些规则可归纳如下。
以下图层符号系统受所有客户端支持:
- 要素
- 单一符号
- 类别
- 唯一值
- 数量
- 分级色彩
- 分级符号
下表显示了所有客户端均可使用的 ArcMap 符号类型。如果客户端是 ArcMap 或 ArcGIS Explorer,还可选择其他符号类型。此外,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为地理处理任务定义输出符号系统主题。
点 |
线 |
Polygons |
---|---|---|
简单标记符号 |
简单线符号 |
简单填充符号 |
字符标记符号(请参阅下面的注释) |
图片填充符号 | |
图片标记符号 |
字符标记符号可包含多个符号图层,如下所示。包含多个图层的符号无法通过 Web 客户端进行绘制。
注意:
在应用方案时,可读取此方案并与数据变量一同存储。如果您后来更改了方案(例如,更改符号系统或添加编码值属性域),则需重新应用方案。
- 在模型构建器中,右键单击要素或记录集变量,然后选择属性。
- 单击数据类型选项卡。
- 再次选择方案(数据集、图层文件或图层),然后单击确定。
在更改方案并保存模型后,您必须重新创建工具图层(如果要使用 ArcMap 发布服务),然后重新启动服务。
由于方案与要素或记录集一同存储,因此可以在应用方案后将方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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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