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要素集和记录集方案
要素集方案用于定义将以交互方式输入的要素的属性和几何类型(点、线或面)。该方案也可定义显示新要素时使用的符号系统。
记录集方案用于定义将以交互方式输入的记录的属性。
如果没有为要素集或记录集指定方案,将无法交互式输入要素或记录。必须设置方案,因为在输入数据之前,所输入要素或记录的几何类型和属性必须已知。
如果要素集或记录集方案包含的属性具有编码值属性域,该编码值将以下拉列表的形式出现在要素集控件中,如下所示。
要素集和记录集方案源
要素集方案可继承自要素类、引用要素类的图层文件 (.lyr) 或 ArcMap 内容列表中的图层。要素集的几何将与提供方案的要素类的几何相同。要素集的属性字段将与要素类属性表的属性字段相同。如果将图层文件或 ArcMap 内容列表中的图层用于要素集方案,则要素集的符号系统将与图层文件或图层的符号系统相同。
记录集方案可继承自表、要素类(一个要素类即是一种同样具有几何的表)或 ArcMap 内容列表中的表。要素集的属性字段和任何属性域将与提供方案的表的属性字段和属性域相同。
设置要素集和记录集方案
- 在模型构建器中,右键单击要素集和记录集变量,然后选择属性。
- 单击数据类型选项卡。
- 在从下面导入方案和符号系统字段中,输入或浏览至要用作方案源的数据集的路径,然后单击确定。
更改要素集和记录集方案
将方案应用于要素集或记录集时,方案可被读取并与与模型变量一同存储。如果源方案发生了变化(例如,更改符号系统、添加字段或修改编码值域),则需要将该方案重新应用于要素集或记录集变量,以便这些更改内容可再次与模型变量一同存储。
- 在模型构建器中,右键单击要素集和记录集变量,然后选择属性。
- 单击数据类型选项卡。
- 在从下面导入方案和符号系统字段中,输入或浏览至要用作方案源的数据集的路径,然后单击确定。
要素集和记录集属性
为避免要素集或记录集过度混乱甚至混淆,应在将方案导入模型变量之前,将所有不需要的字段从源方案数据集中删除。
某些诸如 OBJECTID 和 Shape_Length 之类的字段是专门在内部进行管理的字段,可进行查看,但无法进行编辑。此类不可编辑的字段永远不会以要素集或记录集属性的形式进行显示。
属性域是用于限制属性字段的有效值或允许值的规则。如果方案源数据集中的属性字段具有编码值属性域,这些编码值将显示在要素集或记录集控件内该属性字段值的下拉列表中。
方案和现有数据集
要素集和记录集控件还允许使用现有数据集。要执行此操作,请使用所使用要素的来源 或所使用记录的来源 选项。使用现有数据集时,请检查该数据集以确定该数据集中是否存在方案属性。如果该数据集中缺少方案属性,将发出警告。
即使出现警告(而非错误),也仍可执行工具。如果模型工具取决于当前存在于该数据集中的方案内的字段,模型执行可能会失败。
用于修改方案的工具
无法更改要素集和记录集方案。通过添加或删除字段的修改方案的工具无法使用要素集或记录集作为输入。要将其中一种工具与通过要素集或记录集交互输入的要素或记录一起使用,请先使用复制要素或复制行工具将要素或记录复制到新的要素类或表中,然后将新数据集用作可修改方案的工具的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