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要素集和记录集变量
任何使用要素类或要素图层作为输入的模型都可以进行更改以接受要素集。任何使用表作为输入的模型都可以进行更改以接受记录集。要素集或记录集变量可创建为新变量,现有变量也可以更改为要素集或记录集。
创建新要素集或记录集变量
步骤:
- 右键单击模型中的任意位置,然后选择创建变量。
- 向下滚动列表并选择要素集或记录集作为变量数据类型。
-
单击确定。
便在模型中创建了一个新的空要素集或记录集。
- 使用连接工具 将变量连接到工具。
修改现有变量
步骤:
- 选择并右键单击现有数据变量,然后单击属性。
- 在变量属性 窗口中,单击数据类型选项卡。
- 在选择数据类型下拉列表中,选择要素集或记录集。
-
单击确定。
现有变量的数据类型即更改为要素集或记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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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2012